经过本律师事务所近二个星期的日夜苦战, 加上周末加班赶件, 本律师事务所在9月28日 将所有客户要求加急处理的案件FEDEX快件递交四个不同的移民中心, 以确保移民局在9月 30日以前收到所有文件.
自9月12日美国国务院公布第一至第三优先类移民排期大倒退之后, 本律师楼现有的及新 近接受的客户纷纷提出要求加快处理. 这些客户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新近或不久前签约的 , 从而在材料准备过程中带来相当大的挑战.
正如上次本人在排期刚刚公布时所以发表的文章所讲, I-485和I-140同时申请, 其移民申 请(I-140)必须符合基本申请条件(APPROVABLE), 移民局才会接收I-485的处理. 如果”基 本初期证据” (INITIAL EVIDENCE) 不符合要求, 移民局仍将退回申请件.
本事务所的传统是在协助客户准备推荐信和其它所有支持文件之后, 撰写一份详细的二三 十页的律师信(LEGAL BRIFE OR PETITION LETTER), 个别案件达到四五十页, 详细及充分 向移民局说明有关法律要求以及申请人为何符合全部要求. 可以说这封申请信是整个申请 件的灵魂, 对案件的批准与否在很大意义上起到了关键作用.
面对众多客户的要求, 本事务所不得不提前停止接受现有客户及新案的加急要求, 于9月 19日停止接受加急要求, 以确保递出案件的质量. 直到9月29日, 本律师楼五名律师和五 名助理昼夜奋战, 事务所全体人员周末二天正常工作, 律师撰写申请信, 助理准备I-485 文件, 提前一天于28日将所有与I-485同时申请的案件送入四个不同的移民中心. 我们值 得骄傲的是, 我们所递出的四十多个案件, 每个案件都完全按照我们通常的申请标准, 即 有一封二,三十页纸的详细律师申请信, 二,三寸至五,六寸厚的支持文件(SUPPORTING DOCUMENT & EVIDENCE).
我在昨天收到一名客户的感谢幽默贺卡, 卡上的照片只见本人一只手举着白旗, 而人已瘫 痪在工作间的地上, 工作间的桌上文件高高落起. 里面的文字是: “How many Mondays can one week have?” 我的客户在下面的空白处写下如是文字: “STEVE, THREE! You’ re working on Saturday s and Sundays too! I really appreciate the work you and your staff put on!” 可以说没有比客户的感谢及认可更加让人欣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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