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我们收到很多有关PERM 的询问. 比如 何时应该递交申请, 3/28递交申请是否有利 .对已经递交劳工证的申请人, 更为关注的问题是劳工部怎样处理已经递交的劳工证申 请. 积案处理中心的审批速度如何,是否应该按照PERM 从新递交申请.
劳工部对PERM的具体实施细则仍然没有具体的规定出台.所以我们建议不要盲目进行PERM 的招聘工作. 根据我们从加州及其他劳工部负责提供标准工资决定 (PWD)的ETA得到的信 息表明, 新的四级工资标准表还没有开始起用, 而没有得到ETA工资标准决定之前, 我们 不建议开始刊登招聘广告. 因为劳工部的PWD是根据所申请的工作职位, 工作职责, 及对 学历, 工作经验的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的. 如果ETA的工资决定与雇主愿意支付的工资相去 甚远, 雇主有可能不同意递交该申请. 为了能够继续该劳工证申请, 有必要对工作职责及 要求进行调整. 而对该职务的要求如何将决定该申请的优先类别. 目前, 在中国大陆, 印 度及菲律宾第三类优劳工证申请出现排期的情况下, 如何根据雇主的需要, 申请人的背景 设计最佳的申请方案, 既能有效地拒绝其他申请人, 又不能让劳工部为该工作是为该申请 人量身定做的, 同时有可能避免排期问题, 是该申请是否成功与否的关键. 我们将另撰 文讨论学历及要求与优先类别的关系.
劳工部在二月中旬曾发布过一个有关PERM的备忘录. 该备忘录除了重申PERM 法案公布时 一些规定之外, 并没有公布新的信息. 大体包括以下几点: 1. 在3/28/05之后, 劳工布不 再接受新的劳工证申请. 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2. 在3/27/05之前, SWA将继续接收 劳工 证申请. 将来, SWA会根据ETA的指示, 将所积压的案件, 1/1/05之后受到的申请,以及 3/27/05之前收到的案件, 运往费城或达拉斯的积案处理中心. 3.3/28/05之后,按照PERM 递交的劳工证申请将直接递到ETA亚特兰大, 或芝加哥国家处理中心. 4. SWA 将继续负责 提供标准工资决定. SWA将负责制定新的四级工资标准.
已经递交传统或RIR的劳工证申请的人士, 最为关心所递交案件是否会石沉大海. 我们最 近收到很多劳工部积案处理中心针对我们已递交的劳工证申请的通知信,要求我们必须在 通知寄出45天内通知劳工部,确认是否继续以前递交的申请. 我们结合劳工部于近日发布 的对已经递交的传统, 或RIR的劳工证申请的处理情况, 以Q/A的形式, 做一个简要说明.
Q: 劳工部将怎样处理我的职业移民劳工证申请?
A: 劳工部现正在把各州劳工机构和地区办公室的申请案件转到职业培训管理局(ETA)积案 处理中心处理. 中心收到案卷后会给雇主发一封”45天”信, 询问雇主是否依然继续为该 雇员申请劳工证. 同时, 如果原申请缺少相关信息或材料, 雇主需要在回复时补交文件. 限期为45天. 否则申请将被终止..
Q: 我的申请为什么会被积案中心处理?
A: ETA为配合2004年7月21日公布的联邦登记法执行规则而建立了两个积案处理中心, 负 责统一处理各州的申请案, 并预期用24-30个月的时间处理完所有积压申请.
Q: 我的申请被转到哪个积案处理中心?
所递交的申请案件转到哪个积案处理中心取决于申请案中工作地点所在区域.
费城中心处理工作地点在以下州的申请: Alabama, Connecticut, Delaware, Florida, Georgia, Kentucky, Maine, Maryland, Massachusetts, Mississippi, New Hampshire, New Jersey, New York, North Carolina, Pennsylvania, Puerto Rico, Rhode Island, South Carolina, Tennessee, Vermont, Virgin Islands, Virginia, Washington DC, West Virginia.
达拉斯中心处理工作地点设在以下州的申请:Alaska, Arizona, Arkansas, California, Colorado, Guam, Hawaii, Idaho, Illinois, Indiana, Iowa, Kansas, Louisiana, Michigan, Minnesota, Missouri, Montana, Nebraska, Nevada, New Mexico, North Dakota, Ohio, Oklahoma, Oregon, South Dakota, Texas, Utah, Washington, Wisconsin, Wyoming
Q: 目前都有哪些申请案转到积案处理中心了?
A: 所有积案都按照当地劳工机构的收件时间分三阶段转移到积案中心:
第一阶段: 所有2003年1月以前收到的申请已于2004年12月31日转到积案中心; 第二阶段: 2003年到2004年的申请将于2005年3月31前转到积案中心; 第三阶段: 2005年的申请将于2005年4月22日前转到积案中心.
作为绿卡申请的第一步骤, 劳工证申请是至关重要的. 而目前劳工部所进行的重大改革, 旨在缩短劳工申请的时间, 但其要求比RIR 和传统劳工证申请更为严格. 所以, 是否将已 递交的申请转为PERM, 一定要慎重考虑. 此外, 在PERM详细实施细则还未出台之前, 是否 应该进行招聘工作, 也需三思而后行. 所谓“早起的鸟儿有食吃”, 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 准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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