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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勇律师专栏:学生毕业前申请OPT的注意事项
作者:梁勇律师     发文时间: 2007年01月27日 13:38:52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对于持有F-1签证在2007年春季学期结束之后面临
毕业的学生而言,申请一年的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是有利于未来移民
的一个很好选择。OPT提供给F-1身份的学生一年的实习期,但是申请人要符合一定的资
格要求。最近移民局Nebraska Service Center 针对这类申请OPT 的问题给予申请一些
建议。

1. 申请OPT的资格要求

申请OPT的F-1身份学生必须在过去的连续三个学期必须为全职(full-time)学生,也就是
说每个学期至少修满12个学分。OPT要求学生只能从事与本专业直接相关的实习工作,
但是没有地域上的限制。如果你在纽约毕业, 拿著OPT 的EAD 卡也可以在加州工作。申
请OPT需要通过指定的校方官员─虽然OPT申请最后是送到移民局审批,但是需要指定的
校方官员的推荐,而校方官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OPT的资格。

2. 申请 OPT 时间上的考虑

申请OPT对于毕业生是很重要的一步,移民法规只容许12个月的full-time实习期,且只
能在毕业后14个月内使用OPT进行工作。。一般移民局要三至六个月批准一个OPT申请,
因此申请人要提早准备和递交OPT的申请。在申请OPT时不需要提供工作offer的证明,
因此,即使你还没有找到实习工作的学生也可提出申请。12个月的OPT用完后不能够再
延期,除非申请人重新入学修更高等的学位从而再次符合申请OPT的资格要求。

你最早可以提出OPT 的申请是你修到学位最后一个学期的前120天内,而最晚则是学期
结束的最后一天。移民局要求在学期结束的最后一天之前收到申请,而不是学期最后一
天寄出申请,我们建议学生在容许的时间段内尽早提交申请,以免错过利用OPT工作实
习的机会。

3.如何确保能够及时收到EAD卡片

只有在申请人收到移民局寄来OPT申请被获准的通知─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之后才可以开始工作。在收到批准通知前不能工作。在近期一次美国移
民律师协会与移民局官员的问答会上,没有收到EAD卡片的问题被提出。移民局建议,
若是学生使用学校地址作为回邮地址的话,须注明“c/o”(意为“In Care Of”)到具
体负责代收EAD卡的学校办公室。学校通常机构庞大,如果邮件只有学校的地址而没有
具体办公室的名称,邮件经常会被退回到移民局。

若是你用的是现在居住的住址作为回邮地址话,也要注意你是不是该住址的登记收件人
,若是有必要的话,最好到当地邮局注册为该住址的收件人,或者注明“c/o”到该住
址的登记收件人。尤其是在收件前搬家的话,最好能及时通知移民局或要求现有住户帮
忙代收,或通知邮局将邮件保留在邮局由你亲自去领取。若是你通知邮局代转所有信件
的话,邮局是不会代转信件,而是直接将信件退回给移民局的。

4. 如何衔接未来的H-1B 申请

由于OPT 的有效时间为一年,通常五六月毕业学生的OPT 到期日都在五至七月。若是未
来美国的H-1B 名额仍维每年65,000个及硕士以上学位20,000的情况,2008财政年度的H
-1B 名额仍将快速用完,而新的一年的H-1B 名额通常在每年的10月1日开始,即使OPT
学生EAD 的期限用完后仍有60天的宽限期,也会因为过了宽限期而无法连接10月1日开
始的H-1B而导致必须回母国签证。因此,如果可能的话, 我们建议最好将OPT的到期日
拖延到隔年的八月以后,才不会有身份的衔接问题。相关H-1B 新闻及注意事项请参考
www.lianglaw.com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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