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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签证中心如何处理I-140 获得批准,排期未到的职业移民申请
作者:精诚律师     发文时间: 2006年02月01日 20:14:57
在私营公司工作的人士,多数是通过向美国劳工部递交申请劳工审查来申请绿卡。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 决定所申请的移民类别是第二类优先, 还是第三类优先。由于排期问题, 外籍人士都希望能够通过第二类优先申请绿卡。 但是, 优先类别并非是由个人意愿决定的, 而是根据专业性质,行业惯例,具体的工作职责,并参考劳工部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所以,由于种种条件限制,仍有很多申请人不得不通过第三类优先申请绿卡。目前,各个职业移民类别排期严重滞后。而EB3的排期滞后尤为严重。从2005年10月至今,第一,二类优先排期均有大幅度的提前,而第三类优先则几乎停滞不前。根据全美移民律师协会近日来自国务院负责处理移民配额的官员的消息,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EB-3的排期,在未来数年内的进展,可能不会很快。因此, EB3的申请人要做好长久等待的心理准备。

由于排期无法预测, I-140已获得批准的EB-3申请人,是应该等待有名额之后,递交I-485调整身份?还是应该选择海外面谈? 收到国家签证中心的交费通知应该如何处理?

按照惯例,I-140批准后,国家签证中心就会发出通知, 要求申请人支付移民签证的申请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国务院要求申请人提前交费,以支付未来申请当中所需要的费用。 其次,移民排期的前进速度是经过复杂计算后每个月由国务院公布,国家签证中心无法预测其进展。该中心无法根据未来移民名额的的使用情况,来决定何时收取移民申请费。

如果申请人收到上缴移民申请费用的通知时,认为在未来数年内都不大可能等到绿卡名额,从而决定不交付申请费和要求的相关表格,国家签证中心会将该申请保持在一个“静止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每年和该中心保持联络就变得非常重要,以显示申请人继续保持其移民申请的意愿,该申请才不会被“合法终止”。申请人应该在每12个月之内,至少写信,Email 或者打电话给该中心,表示继续移民签证申请的意愿。

申请人如果最终决定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而非在境外等待移民签证,其已经支付的申请费用将概不退还。但是,与其省下申请费,不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支付费用,以免忘记与国家签证中心保持联系,而致使自己的移民申请被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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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诚联合律师事务所服务华人社区二十年. 在职业移民方面积累有丰富的经验.

鉴于移民法变化频繁, 本版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 不代表对个案的具体处理意见. 如有具体问题, 请咨询您的律师, 或直接询问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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