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忠律师谈国家利益豁免审理新动态
经过我们律师事务所对近一段时间里四大移民审理中心审理国家利益豁免案件的跟踪观察 与分析,我们发现四个移民审理中心都在审理速度上进一步的有所提高,特别是德州移民 审理中心,国家利益豁免案件有相当一部分都在半年以内完成审理。在审理速度明显加快 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四大移民审理中心也增加了“意图拒绝书”(Intention to Deny )的发放,而不是以前的要求补件通知(RFE)。很多申请人在收到这种“意图拒绝书” 后,都以为自己的申请会被拒绝,纷纷放弃或撤回申请。
到底什么是“意图拒绝书”呢?其实“意图拒绝书”也可以算作是要求补件的一种,而收 到“意图拒绝书”的主要原因是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被移民官认为是在多个方面都需要补充 证据。对于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来说,移民法中所要求的三个条件:1. 申请者所从事的 工作或研究与美国国家利益有内在的联系;2. 申请者将做出的贡献必须具有全国性的效 应;3. 申请者必须证明如果要求他/她通过传统的劳工证途径申请绿卡,将对美国国家 利益产生负面的影响。如果在任何一条上,移民官认为申请人所递交的证据不足的话,移 民官就会对申请人发放补件要求。以往通常在移民官认定申请材料对其中两条甚至三条要 求都不具说服力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放“意图拒绝书”。而最近我们却发现即使对其中只 有某一个条件证据不足的案件,移民官也可能发放“意图拒绝书”
是不是收到了“意图拒绝书”就意味着申请会被移民官拒绝呢?答案是否定的。虽然“意 图拒绝书”只给申请人30天时间作出答复,相对于要求补件的12个星期要短很多,但如果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有足够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办案经验,准确全面的按照移民局“意图 拒绝书”的要求重新准备材料,并按时回复移民局,得到最后批准的可能性仍然是相当大 的。我们律师事务所近两个月就已经连续有数个这类的案件,在收到“意图拒绝书”后, 重新准备,及时回复,而得到最后的批准。所以,如果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收到这类“意 图拒绝书”,无需紧张,及时积极配合律师准备材料,最终得到批准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 的。
徐忠律师,纽约州执照,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弗吉尼亚大学法学硕士,是张哲瑞联合律师 事务所的专业移民律师,拥有丰富的国家利益豁免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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