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週知﹐與美國公民結婚是外國人取得合法身份的最快途徑之一。同有綠卡的人結婚也 能讓外國人遲早取得綠卡。但是﹐人是情感動物﹐雙方能在一起共同生活多年需要一個長 期的脣齒磨合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有的會平安無事﹐婚姻美滿﹐有的則崎嶇不平。導致 婚姻破裂。這篇文章只談家庭暴力或虐待對綠卡申請的影響。
一般而言﹐因為身份﹐文化和地位的不同﹐美國公民或綠卡一方往往在家庭生活中起控制 地位﹐有的濫用其地位或特權。很顯然﹐這裡談的家庭暴力或虐待僅指美國公民或綠卡一 方對外籍配偶或子女實施的。如果美國公民或綠卡一方被外籍配偶或子女毆打或虐待﹐令 當別論﹐而且少見。美國移民法設有專條保護被虐待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免受進一步虐待並 允許外籍配偶或子女直接單獨申請綠卡。
需要什麼樣的條件呢﹖首先必須有真正的婚姻關係。其次﹐在婚姻關係持續期間受美國公 民或綠卡配偶的虐待。第三﹐虐待行為發生在美國﹐除非虐待方是美國政府職員或軍人﹔ 第四﹐被虐待方道德品質良好。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可以直接申請綠卡﹐不需要虐待一方的 同意和簽字﹐也不需要讓虐待一方知道。但是要注意﹐這裡的虐待應該是比較嚴重的侵犯 人身的行為。被美國公民或綠卡一方罵了幾句﹐可能不夠成這種意義上的虐待。有官方紀 錄的家庭暴力或虐待事件最有幫助。
哪些人可以提出綠卡申請呢﹖首先是被虐待的外籍配偶。被美國公民或綠卡老公虐待的外 籍太太可以申請﹐被美國公民或綠卡太太虐待的外籍丈夫也可以提出申請。其次是父或母 。父或母可以為受自己的美國公民或綠卡配偶虐待的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申請移民。如果 有兩個以上的孩子﹐沒有受虐待的孩子可以包括在該移民申請之中。再次是受虐待的子女 本人。受虐待子女自己的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包括在受虐待子女的移民申請中。
被虐待方的綠卡申請提出後﹐公民和移民局會對移民申請初步審理。初審通過後﹐公民和 移民服務局將暫緩對申請人進行驅逐出境的程序。申請人還可以申請工作許可﹐等待轉換 綠卡身份。總之﹐被虐待的人靠被虐待的事實來直接申請綠卡確屬沒有辦法的辦法。但對 於確實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外國配偶或子女﹐這項法律給了他們及早擺脫苦難環境﹐在美國 建立新生活的機會。
但注意,如果对配偶实施暴力或虐待的一方是没有绿卡身份的外国人,例如,还是F-1学 生或H-1B员工,被虐待的配偶不能以被配偶虐待为由申请绿卡。一通911的电话就可 能让实施暴力或虐待的一方受到严重的处罚:吃官司,蹲监狱,上法庭,留下犯罪 纪录,有可能拿不到绿卡,得不到公民身份, 等。
愿家庭和睦,世界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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