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移民局今天(5月4日)发布的备忘录,对有些移民或非移民申请,移民局可以不 用发给补件通知,便可以直接发给不批准通知书(即拒绝信)。以往的做法是,对有 些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申请,移民局先发出一份补件通知,让申请人有机会提供新的 材料或证据来强化申请,从而取得最后批准。但根据今天的备忘录,移民官员对明 显不合法定要求的移民或非移民申请案件,不用通知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律师,不给 补充材料的机会,可以直接拒绝掉。
备忘录称,除了一种情形之外,是否发给补件通知,由处理案件的移民审查官自由 裁决。而且省掉送发补件通知这一步骤做法,是为了节省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减 轻工作负担,从而减少积压案件数量。看来,各种主要移民费用上涨后,加上这份 备忘录,对送交上去的案件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费用,申请 人应小心谨慎地准备要提交的申请。必要时请专业律师办理,以增加获得批准的系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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