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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劳工移民第一优先(EB1):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申请绿卡
作者:谢正权律师     发文时间: 2007年12月05日 22:31:27

前不久发布的2007年12月移民排期显示,中国大陆出生的劳工移民申请中的第二优
先类一下倒退3年之多,而劳工移民第一优先仍然有名额,不用排队等待便可递交I-485调
整身份申请。这意味着递交了劳工移民第二优先类申请的中国大陆出生的,要么耐
心等待移民排期,要么看看能否符合劳工移民的第一优先类别。 为方便读者了解,
这里概述劳工移民第一优先(EB1)的种类和基本条件要求。

劳工移民第一优先又细分为三小类:(1) 特殊人才,(2)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以及(3)跨
国公司经理主管。在前两篇文章介绍 特殊人才与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之后,现谈谈
不那么常见的第三小类: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的绿卡申请。

哪些人属于劳工(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的“跨国公司经理/主管”?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递交申请公司必须是跨国的。 即母公司,分支或子公司必须有一方为美国公
司,另一方为在美国之外的外国公司。例如,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在美国,或者
总公司在美国,分公司在中国,中美两边的公司必须同时都在正常运行之中。如何
一边的公司被关闭,公司都不再是“跨国”公司了。第二,经理/主管必须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不是第一线指挥员或具体办事人员,除非手下管理的都是专业人士)。
经理直接管理公司的部门,分部,职能或组织部分,监管并控制下级经理的工作,
专业人士的工作,或者有监管职责的员工的工作,有权聘用或解雇员工;自由行使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权限等。公司主管具有高于经理的权限。他们的主要
职责是制订公司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对公司事务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负责对公
司的重要事务作出决定,只接受股东,董事会或者更上级的主管的一般指导或监督。
公司主管下面应该还有不同级别的部门经理。

跨国公司经理/主管多持L-1A非移民工作签证在美国的公司工作。在持L-1A工作一年
以后,如果公司业务发展确实需要将外籍公司经理/主管永久留在美国公司继续从事
经营管理工作的,美国方公司便为他/她递交移民申请。这类移民申请属于移民法上
的第一优先,面前不受移民名额的限制。如果申请准备完备而且收益人背景清楚的,
一般在六到八个月之间获得绿卡。移民官在审查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的绿卡申请时,
主要考察三点:国外的公司是否还在正常运转;美国公司是否还在正常运转而且业
务需要外籍公司经理/主管和外籍公司经理/主管是否真正在行使经理/主管的职责。
因此,美国公司在递交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的绿卡申请之前,应着重注意收集这几方
面的证明材料,以便移民申请一次得到通过。我所为中国公司在美国开办新公司,
申请工作签证以及为外籍公司经理/主管本人和家属申请绿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所
经办的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的绿卡申请无一败例。我们为新来美国的中国公司提供专
门免费移民和工作签证有关的咨询服务,协助这些公司在美国安家落户。如有有关
在美国开公司设厂,签证移民甚至其他法律服务问题的,请同我所联系。免费咨询
评估电子信箱: help@xielaw.com。

上述介绍是谢正权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
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
你的案件。 凡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
题,请咨询谢律师。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免费评估电子信箱: help@
xielaw.com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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