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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EB1A 杰出人才经审核案全部获得批准:申请准备浅谈
作者:孙律师     发文时间: 2008年01月07日 17:13:12
LAW OFFICES OF SUN ASSOCIATED WITH SHAUB & WILLIAMS

12121 Wilshire Boulevard, Suite 600, Los Angeles, CA 90025
Tel: (310) 481-6118***Fax: (310) 481-6117
Email: alicesun@earthlink.net Website: www.sunlawfi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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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EB1A 杰出人才经审核案全部获得批准:申请准备浅谈

我们律师事务所2007年递交并经过移民局审核的EB1A杰出人才申请全部获得批准并没有
收到移民局要求补充文件通知。本文总结一些申请准备经验供读者参考。

1: 系统收集分析移民局过去15年中对EB1A杰出人才否决案评论和要求补充文件通知,
将其证据准备要求条理化,系统化,并根据其要求帮助我们的客户准备申请文件。

移民局在过去15年中对EB1A的申请发出许多要求补充文件通知(RFE)。一些申请案被移
民局服务中心否决,并通过美国移民局上诉办公室(AAO)再审并做出否决原因评论。
同时,AAO 也对是否同意服务中心否决理由提出意见。我们系统收集和研究移民局RFEs
和AAO 决定,并将这些资料分类,使其条理化。

根据我们的分析,移民局对EB1A证据要求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根据移民法提出的具有合
理性要求。例如,对获奖证明,会员资格证明,媒体报道性质,申请人领导地位的佐证
,评奖委员会委员的文件要求,专利权的商业化证据,等。

另一类为对移民法理解误差,或对法理逻辑认识模糊导致的证据要求。例如,8 C.F.R.
§ 204.5(h)(3)列举了EB1A资格申请的具体要求,包括8项具体证据,并指出,符合3
项所列举条件的申请人则达到提交申请线。但是许多EB1A的申请案尽管申请人递交了6
项7项所列举证据,仍然被否决,移民官的理由是虽然有出版文章,但是发表文章者居
多并非都是杰出人才,虽有会议演讲,但在学术界此亦常事,等等。在法学理论上,这
种推论是较为典型的循环逻辑,即,移民法设定8项证据证明杰出人才;而移民官则要
求申请人证明此8项证据非杰出人才莫属。

当然,移民法也给与移民官提出具体否决案件理由的权利。但是,这些具体理由必须是
有法律依据的。例如,有的EB1A CIS RFE 上反诘:申请人如此年轻,何以可能在该领
域中成为杰出人才?由于美国国会和移民局在制定关于EB1A 杰出人才的法律和实施细
则中对EB1A申请人并无年龄限制,所以,移民官提出此问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另外,移民官所提出的具体否决理由也必须合理。比如,一位在某专业领域做研究的博
士后申请EB1A并收到RFE. 移民官在审理该案时到网上该专业出版文章和引用排名榜中
找到第一位,是一个日本姓氏,但是名字仅用简写的作者。在此名下,在前十年中发表
了五百多篇专业文章,(一年52周,十年520 周左右) 总计二十多万引用文章。移民官
进而得出结论,认为我们的申请人距离该领域“Top of the Field”还相距甚远。我们
与多位专家一起进行分析,认为在一科学专业领域,每周发表一篇科学论文是缺乏合理
性的。如果在一个外国普遍使用的姓氏下,而名字仅仅是简写,则非常可能有很多作者
都具有同样的名称,如 K. C. Zhang. 所以,以此为拒绝我们申请人的EB1A缺乏合理性。

以上仅仅为个别例子。根据我们总结的大量移民局要求和分类,我们帮助客户在准备申
请材料过程中充分体现移民局过去的合理要求,并预防移民官提出没有法律依据或不合
理的要求。

2:根据美国案例法的法律体系和传统,提交有先例或指导性权威的案例,以支持我们
申请人的EB1A申请。

虽然美国移民法是条文法,但是由于美国采用案例法法系,并有案例法文化,所以,在
移民法领域中,一些法院判例是有先例或指导性权威的。 这些案例对于移民官审理
EB1A申请时有指导作用。我们通过大量研究工作收集这类案例并为我们的客户申请所用
。例如,关于上述法律循环逻辑问题既由美国一联邦上诉法院指出。

总之,目前递交EB1A的申请人增长,而移民局对审理EB1A将会有哪些新要求?温故知新
,我们将运用2007 成功经验为2008 年EB1A 申请人更好地准备EB1A申请案。

欢迎有兴趣申请绿卡的读者和我们联系。本律师事务所提供首次免费评估。请电邮寄履
历和自我介绍及联系方式。Email联系:alicesun@earthlink.net.

以上为撰稿人对法律和申请证据准备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
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如果读者有法律问题,请Email联系:officeofsun@yahoo.com, or
alicesun@earthlink.net.

我们的移民服务网站也载有更多信息:http://www.sunlawfirm.com.
联系人信息:
Alice H. Sun (Member of 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
Law Office of Sun Associated with Shaub & Williams
12121 Wilshire Blvd., Suite 600
Los Angeles, CA 90025
Tel: (310) 481-6118
Fax: (310) 48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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