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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美25州要求选民出示身份证明
作者:inews   来源:移民新闻   发文时间: 2008年05月14日 22:30:46
  中新网电 美密苏里州州议会将支持一项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授权选举官员严格核查每名投票选民的美国公民身份。

  据美国《明报》14日报道,这项措施比目前联邦最高法院支持要求投票选民出示政府签发身份证的要求,还要更加严格。

  该项要求选民出示公民身份证明的提案不需要该州州长的签署,只需要在8月1日接受公投,以获得选民们的支持。现在至少有19个州正在考虑要求选民证明公民身份的措施。此类法案在佛罗里达州、堪萨斯州、俄克拉荷马州和南卡罗莱纳州获得强大支持,但只有密苏里州会在今年总统选举之前获得生效。

  亚利桑那州是唯一现行此类法案的州。自其2004年开始实施以来,有超过3.8万的选民登记申请,因为无效公民身份证明而被取消。

  目前,25个州已经要求选民在投票站出示某种形式的身份证。其中7州要求投票选民出示有照片的身份证明,且已得到联邦最高法院的支持性裁决。民主党抨击道,这些规定是在含沙射影地排挤低收入选民,而现在需出示公民证件的要求,正在扩大对移民的排挤。

  密苏里州州务卿民主党人卡纳汉表示反对这项措施,估计该修正案会剥夺高达24万选民的投票权,仅仅是因为他们很难证明他们的公民身份。

  批评者指出,此项提案会导致穷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少数族裔难以参政议政。 而支持者则表示,愈来愈多的非法移民尝试去投票,公民身份证明措施,对提高投票准确性,增加整体选民对投票程序的信心,起着重要的作用。

  从2002年10月至2005年9月,美国司法部起诉了40名涉嫌选民登记欺诈或非法投票的选民,其中21人非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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