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歲末年終,相信有很多讀者已安排旅行計劃或要回家鄉過節,而必須離境美國,我要 在這裏提醒那些正處於I-485調整身分階段且已經失去有效非移民簽證身分的移民申請人 ,特別要注意在離境之前應提出Advance Parole(Form I-131-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的申請。持有Advance Parole 的上述申請人即可用獲准的Advance Parole(Form I-512)再入境美國而不須有有效的非移民簽證,並可以繼續其調整身分的 申請。相對而言,上述申請人在離境美國之前若是沒有申請Advance Parole,將面臨無法 再入境美國且被認定為已放棄其調整身分申請的嚴重後果。
另外我要強調,正在調整身分階段的申請人若是繼續維持有效的非移民身分並有有效的非 移民簽證(如 H-1 / L-1…),當然可持該有效的非移民簽證入境美國而不須要有獲准的 Advance Parole。
-by Sally Chen, 陳立雯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