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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律师专栏:H-1B Fact Sheets
作者:范毅禹律师     发文时间: 2008年09月15日 16:54:20
这几个星期接二连三经济坏消息,造成不少的震撼,昨天 Lehman Brothers 及 Merill
Lynch 的危机,今天我们接到不少20个email询问有关身份的问题。我们例如以下供大
家参考:

1. 公司申请破产,并不会影响到H-1B,除非面临解雇。

2. H-1B如 果10月1日才生效,务必要拖到10月1日之后拿 pay stub使H-1B生效,才能
拿住这个H-1B的名额好作Transfer。

3. 如果H-1B早就生效,申请就不会面临H-1B名额的问题。

4. 申请人若临时转身份,除非万不得已,F-1并非最好的选择,因为F-1若要生效,学
校就会要求交学费,而且学期并非马上可开始。

5. 除非申请人的H-1B能与新公 司的马上接得上,若是已经转到非H-1B得身份,甚 至
还 是在pending当中,申请人不能以H-1B Transfer的方 式,一提出申请就马上在新的
公司上班。因此申请人必须要以 premium processing申 请H-1B。

6. 从法律上而言,H-1B是不能有grace period的,有人说10天30天都是不正 确的。但
是CIS有 discretion 让申 请人H-1B有空档。这里完全没有标准。如 果申 请人真有
空档,一 定要和CIS好 好解 释,要 求CIS不加追究。

7. 如果申请人的PERM及I-140都在申请或已经通过。这些都将失去作用。申 请人唯 一
可 能保留的是优先日期。
8. 因为公司有 layoff,在未来申请PERM时会有很大的问题,因此,具体而言,申 请
人若想留下来申请绿卡,也将会是困难重重。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本律师事务所精办各类劳工应聘及专业移民申请 (包括H-1,L-1,EB-1,EB-2,NIW,
劳工卡,绿卡等申请)。所有申请由多位美籍律师及拥有15年经验的范毅禹律师亲自处
理,我所并特设中英移民网站。内有最新移民新闻资讯及由律师主持的移民问答集,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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