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近接到不少人有关于H-1B错误的事。大多数错误在于不了解H-1B生 效日 期是10 月1日。因此把生效日期写在10月1日之前,而受到CIS的否决。对于这样的案子我们只 能说是很可 惜。但有时申请人还是要看看LCA的日期是怎么写的。如 果也是写 在10月 1日之前恐 怕要救回的可能就不大了。如果LCA没 有错,只是H-1B表格上的错误,我们 可以以 Motion to Reconsider的方式向CIS要求重新考虑,主要的解释必须是在于打错 日期,而且要以法 律上很重 要的一 个理 论“Equity” 来力 争。所谓Equity就是向 CIS要求即便我有一 些失误,但是情有可原,而且对另一方不造 成任 何伤 害(CIS或 法律上) ,因此CIS可以考虑网开一面。但是若要以Equity这个原理来解 释时,申请人 一 定要考 虑自 己所犯的错误并不多,而且这样的错误是可能一 般人都可能会造 成 的。如 果错误是属于法律上实质上的问 题,Equity就无法适用。
如果你在填写I-140时把EB-1,EB-2或EB-3的类别填错,Equity也是可以用来解释。一 般而言,Texas比 Nebraska 来得开明而且有人情。但是在准备Equity的解释前,申请 人最 好要跟律师商量什么可以说,什么不要说。不要反而异的更不好。因为CIS的官员 每个人的心情与态度各有不同,因此往往我们所得到的结果都不同,因此在这方面我们 也比较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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