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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文章] 通过联邦诉讼加速Name Check处理
作者:库克律师     发文时间: 2006年12月18日 14:08:45

许多绿卡申请人提交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后,迟迟不能获得绿卡批准书。如
果向移民局查询案件状况,得到的答案大多都是因为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姓名审核(Name
Check)结果还没有下来,因而移民局无法处理绿卡申请人提交的I-485调整身份申请。

一些绿卡申请人想尽办法通过各种途径寻求参议员或者众议员的帮助或者通过拨打
移民局的热线电话,以期加速姓名审核的处理,但收效甚微。还有一些绿卡申请人干脆
就消极等待,I-485调整身份申请交上去三、四年都没有反应,但是还是告诉自己要一
等再等。绿卡申请人到底有没有什么可以依据的方法来加速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姓名审核
呢?

在美国移民局公布的一份关于加速联邦调查局姓名审核原则的通知(该通知原文附
录本文文末)中明确规定,

为了加速移民局处理联邦调查局的姓名审核请求,申请人必须确立以下条件之一:
1、 紧急军事部署;
2、 儿童超龄(Age-out)福利(不在儿童保护法案的范围内的情况);
3、 执行命令书(Writ of Mandamus) – 在联邦法院中的未决诉讼;
4、 由移民法官批准的永久居民身份案件;以及
5、 由申请移民局个案提出的具有信服力的特殊情况(如紧急医疗状况)。

在移民局公布以上原则中,1、2、4、5条并非适用于大多数绿卡申请人,而且
也并非申请人个人可以控制事态发展。因此,我们着重谈谈如何通过联邦诉讼执行命令
书来加速绿卡申请人的姓名审核处理。

执行命令书是诉讼人用来促使行政管理机构采取一定措施的法律工具。在美国
法典28 U.S.C. § 1361对于执行命令书是这样规定的:

“联邦地区法院享有执行令性质诉讼的原始管辖权,原告可以通过执行令来促使美国及
美国各机构的官员/职员来执行他们对原告应尽的义务。”

在一个执行命令书诉讼中,原告必须确立:(1) 他/她有明确的权利以获得救
济;(2) 被告有明确的义务要执行原告所要求的行为;和 (3) 原告没有其他可选的救
济方法。在执行命令书诉讼中,法院可以迫使政府采取行动,但是并不能要求政府机构
按照特定的方式来行使它的自由裁量权,也不能直接批准原告本应由政府机构决定的事
项。也就是说,在针对姓名审核延迟提出的联邦执行命令书诉讼中,法院可以裁定移民
局必须针对申请人的案件作出决定,但是法院不能要求移民局必须批准或者否决申请人
的绿卡申请案件,也不能代替移民局直接批准申请人的绿卡申请案件。

对于大多数的绿卡申请案件而言,发生姓名审核延迟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
些绿卡申请有什么问题,而是因为联邦调查局以及移民局本身的管理不善。如果申请人
能够通过联邦诉讼对美国政府提起执行命令状的诉讼,并迫使美国政府对申请人延迟的
绿卡申请案件作出决定,只要政府采取行动来处理这些延迟的绿卡申请案件,那么申请
人十之八九就可以很快拿到他们的绿卡。

本律师事务所最近代理了多起用于加速姓名审核的执行命令书诉讼案件,所
有被代理人都在我们向法院提交诉讼后不到一个月内得到了他们的绿卡。通常本所在收
到客户的执行命令书诉讼案件一周之内,可以向联邦法院提交相关诉讼文书并传达所有
被告。该类诉讼一般不需要出庭,递交诉讼之后,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 (U.S.
Attorney Office) 会同移民局直接联系,并要求移民局和联邦调查局加速处理该绿卡
申请案件。当该申请案件被批准后,美国检察长则随后会联系代理律师,要求撤销该诉
讼案件。

如果您已经提交的I-485调整身份申请已经在移民局Pending了两年或两年以
上,那么我们建议您通过联邦诉讼执行命令状来加速您的绿卡申请案件。如果您有具体
的问题,欢迎同本律师事务所直接联系。

[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附件: FBI_name_check_expedite.PDF (227326 字节)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WOM_I-485_Approval_Sample.GIF (386934 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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