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签证是一种依附于雇主的工作签证。当外籍员工与为他/她申请H-1B签证的雇主解 除雇佣关系之后,那么该外籍员工依附于原雇主的H-1B身份也随之失效。有些人认为, 即使同雇主解除了雇佣关系,H-1B员工仍然有10天或者30天的“宽限期”(Grace Period)可以合法居留在美国。这种理解是错误的。H-1B员工在同原雇主解除雇佣关系 之后,他/她的H-1B身份立即失效,必须马上寻求其他方法维持在美国的合法非移民身 份。
如果你在同原雇主解除雇佣关系之前,处于H-1B身份状态,那么你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供 选择:
1. 如果你能在原雇主停止支付您工资的60天内找到新的雇主,只要新的雇主帮你 向移民局重新提交一个H-1B申请,那么你就可以继续用H-1B身份为您的新雇主工作; 2. 你也可以在原雇主停止支付您工资的60天内,随时向移民局提交申请将你的身 份转换为B-2旅游签证、F-1学生签证或者其他非移民签证; 3. 或者你也可以选择在原雇主停止支付你工资的60 天内离开美国。
请注意以上选择中所提到的60天期限,并不是美国移民法中允许外籍员工合法居留美国 的“宽限期”,而是移民局在类似案件中的一种宽容处理做法。
对于已经提交I-140移民申请的H-1B员工,如果你同原雇主之间解除雇佣关系的话,需 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如果你的I-140移民申请已经被批准,那么你将保留该移民申请的优先日期。如 果你之前是通过劳工纸办理移民的话,那么你可能需要重新通过PERM申请劳工纸; 2. 如果你的I-140移民申请已经被批准,并且你的I-485身份调整申请已经向移民 局提交了超过180天,只要你能保证下一份工作性质同原来的工作性质相同,那么你可 以随意更换雇主,而无须重新提交PERM劳工纸申请或者I-140移民申请。
以上内容仅为一般介绍,并非针对个案。如果你有具体的移民问题,欢迎直接同我们 Kuck Casablanca移民律师事务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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