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NIW新年新气象
我所自去年11月以来陆续收到一批来自德州处理中心EB-1、NIW及一般EB-2(I-140)的 批准 (绝大多数为初审通过),其特点是从I-140 的递交到批准只有不到两个月。我们 更有个别NIW去年12月递上去,当月就批准了。新年伊始,至少我所的德州处理中心的 案子审理速度有明显加速倾向, 希望这不是暂时现象。另外,近来要求评估EB-1、NIW 的电邮或电话明显大幅增加,其中许多新的签约客户表示对由雇主申办的EB-1B 或劳工 证已不再寄予希望,从而决定自立更生。据本人不完全统计,超过80%的潜在客户只关 心EB-1A 或EB-1B,对NIW似乎不感兴趣。
申请NIW 真的无用吗?
最近近几个月来,第二类职业移民优先排期缓慢前进, 致使我们听到越来越多要求评估 的客户发出这样的意见:陈律师,如果我EB-1还不够条件,我会再等上几年;国家利益 豁免等待时间太长,还是算了。很多持这种看法的客户早已具备了NIW申请的条件,本 可以在我所帮助下在数月内取得批准,但他们偏要等EB-1条件成熟,好一步到位。这种 想法忽略了办理NIW可能带给申请人的潜在利益。
首先,NIW不依赖雇主,不需要办理劳工证(PERM), 也不需要雇主的永久性工作职位的 承诺,完全可以自行申办。这对于有一定成果,但还未工作或者雇主不愿给绿卡 sponsorship的人士,比如在校读书的学生,做短期研究的博士后或者访问学者,是一 个合理的选择。
其次,由于是自行申办,您即使更换雇主,只要研究领域无明显变化,您的申请不受任 何影响。
再者,一旦NIW的I-140获得批准,在6年H1B告罄,而485排期未到时,还可以使H1B再延 续三年。
另外,办理NIW先占个优先日期,一旦排期再次跃进,对申请人非常有利。一旦未来倍 受客户青睐的EB-1A也出现排期,拥有一个较早的EB-2(NIW)优先日期,可使申请人在 申请EB-1时立于不败之地:可要求将其较早的二类优先日期用于一类的移民申请中,从 而免于再排队。
还有,NIW极可能是给办理EB1A传递强劲的接力棒。作为从业人员,我们接待了许多办 理NIW的客户;在协助他们拿到满意结果的同时,我们的律师往往会向客户指出如何在 短期内加强背景以增加今后EB-1的成功率。另外,许多先前的NIW的客户再次聘请我们 申请EB-1,律师费往往可以节省50-60%。
春季攻略:
新年新气象,再加之审理时间的加快,我们希望更多条件成熟的申请人可以加入这个绿 卡申请的春季攻势。无论是EB-1,还是NIW,都需要申请人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与律师 密切配合。如果你不确定自己是否有条件申办EB-1 或NIW类型,请从速将详细简历发至 我所信箱:info@nguyen-chen.com 或致电我所(号码: 832-667-8219 或832-767- 0339),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您分析您个人的情况,以抓紧宝贵的申请时间。
撰稿人介绍: 陈帆联合律师事务所(Nguyen & Chen, LLP)专业受理各类民事、刑事诉讼。该综合律师 事务所尤其擅长提供移民法、人事雇佣法、以及劳工法等领域的优质服务。作为该所创 始人之一, 陈帆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陈帆律师曾在德克萨斯哈 里斯郡政府、州上诉法院实习工作,并在全美知名律师事务所供职多年。陈帆律师毕业 于休斯敦大学法学院,是德克萨斯州执照律师、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出庭律师、美国移民 律师协会会员。另外,您有任何公司合同、投资、并购等法律问题,可与陈帆律师联系。
事务所地址:11200 Westheimer Rd, Suite 120,Houston, TX 77042. 联系律师:陈帆 电话:832-667-8219 或 832-767-0339 传真:832-767-0669 电邮:info@nguyen-chen.com 网址: www.nguyen-ch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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