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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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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历史和流派笔记(二)多马福音 |
多马福音,又译托马斯福音(The Gospel of Thomas),是四福音书之外的一部具有争议的福音书,据称是由十二门徒之一的托马斯所写。曾经有不止一位朋友跟我推荐过它,我后悔没有早些听从他们的建议。因此,在这里,我向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郑重推荐它。它的作者是位伟大的智者,具有广阔的胸怀,跟它相比,圣经其余部分显得如此粗暴、阴沉、狭隘、俗不可耐。(此言一出,我估计读它的就基本只有非教徒了,没关系,我的确更在乎那些自由的灵魂。)
在我怀着热情评述其中的一些内容之前,先说一些关于它的基本事实。它的科普特语(Coptic)译本在1945年从埃及Nag Hammadi出土,而希腊语本则于1898年从Oxyrhynchus出土。它的真伪当然是有争议的,有的人将其尊为第五福音书,而有的则将其归为次经甚至伪经。这也是很自然的事,因为其他四福音书跟它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是市井小民和人文思想者的区别。
真伪的甄别不是我的工作,如果它为真,那么耶稣基督的伟大可直追释迦牟尼,却是被追随者败坏和歪曲了的;如果它为假,不论出于谁手,我向他致敬。这部福音书有强烈的哲学气息和泛神论的气息,耶稣的形象变成了开明的宗教改革者的形象。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耶稣提倡的自由人的宗教便与此类似,顺便推荐《卡拉玛佐夫兄弟》中的最强音:《宗教大法官》。链接在此:http://www.godoor.com/book/library/html/art/klmzfxd/037b.htm
这部《多马福音》让我对耶稣刮目相看,有些地方甚至令我有五体投地之感。他是哲人,胜过他是先知。我只能按自己的喜好挑选其中一些章节来评述,希望能够为它吸引更多的读者——我的笔记一般为自己而写,但这次例外,若必要,我不惜为之沿街兜售。它的中文版在此 http://gospelthomas.googlepages.com/ ,何建志译。但鉴于他是根据英文译出,因此以下直接引用Thomas O. Lambdin的英文版。http://www.gnosis.org/naghamm/gthlamb.html
(2) Jesus said, "Let him who seeks continue see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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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ttings 发布于2009-01-09 01:11:08 | 浏览[155]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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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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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历史和流派笔记(一)贵格派 |
作为一个非教徒,我认为关心宗教问题对于教徒和非教徒一样重要。不管是否赞美它、是否反对它,你必须先理解它,这是我们应当采取的谦虚和负责的态度。对事物并不了解却举起大棒的行为,跟跪下赞美的行为,哪个比哪个都好不到哪里去。理解它,包括了解它的教义、流派、历史和现实,因此光读经文是不够的。写这个系列,会涉及一些历史事件和流派综述,算是自己的一个私人学习笔记。
笔记的缘起是有关宗教宽容,那么先从贵格派开始是合宜的。贵格派(Quakers) ,又名公谊会(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属于基督新教的一个分支,始于十七世纪——这当然比他们宣称的日子迟了很多,因为耶稣基督“据称”是第一个贵格派。他们最为世人所知的特点就是拒服一切兵役,这为他们带来不少麻烦。他们可算是相当的有个性,但也正是因为它的个性导致了它难以成大气候。贵格派是我比较欣赏的教派,是基督教中一个身家历史清白的流派。
它的创始人乔治.福克斯(George Fox)跟耶稣有很多相似之处,他和门徒受到的迫害也跟初期基督教类似。福克斯是纺织工人之子,未受教育,他从青年时代就开始四处宣教,他宣教的内容是反对基督的子民们打打杀杀(这个调调君王们是不会喜欢的),因为耶稣的子民不应当互相杀害;反对牧师(这个调调教会是不会喜欢的),因为每个信徒都得到神的直接启示。在对世俗权威和宗教权威的双重触犯后,他很自然地被逮捕了。他是言行一致的:他拒绝对法官使用尊称并脱帽,因为圣经上无此教导;他被打了耳光以后要求在另一边再来同样数目的耳光,这是耶稣的教导;他拒绝发誓,是因为不愿妄称上帝之名。他被送进疯人院并受到鞭打,他很有个性地要求更多一些,并很快被满足了。然后他开始传教,鞭打者变成了他第一批信徒。他是很有创教和传教的天赋的,他信仰狂热,对信仰身体力行,言论有感染力,我相信如果他出生在新约时代,也许现在我们所知的就是福克斯基督而非耶稣基督了,或者圣福克斯而非圣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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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ttings 发布于2008-11-02 19:25:55 | 浏览[270]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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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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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克《论宗教宽容》 |
我在赞美一朵美丽的花的时候,还是会瞥一眼它所从中生长的泥土的。读宗教宽容方面的书,也让我回顾一下当时的历史,那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时代,却是艰难和光荣的时代。虽然从18世纪后,宗教宽容渐渐在西方占了上风,但我们不应当忘记蒙昧和暴力的历史,这样做的现实意义是:尽管犹太教大哥和基督教二弟目前已似乎和平相处了,他们跟伊斯兰三弟的关系还常常处于危险的境地。并且,其他各种意识形态之争,都需要宽容、互相尊重,以及对即使意见相悖者也存有的普遍友善。
洛克为宗教宽容辩护得多么辛苦啊,要在经文上竭力找证据。不过圣经有一个好处,就是你想找什么论据基本都可以找到的。他辩论的反方,可以想见,同样在圣经上找到了所需的论据。
洛克其实是在贯彻耶稣所说的“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应该说,耶稣是一位伟大的宗教改革者,他虽然也不可避免地依赖奇迹、神秘和权威,但毕竟比摩西时代宽容得多。
洛克同学未能免俗,说圣约翰的基督徒以圣经为准则生活,而日内瓦的基督徒则不知用什么作为信仰法则。hoho,日内瓦的基督徒当然也是以圣经为准则,看见洛克在此处晚节不保,还是蛮遗憾的——对无神论的判断就不必提了,毕竟无神论者基本等同于撒旦的。
书的前半部分读来真是让人愉快,诚恳、仁爱,亦不乏洞察,实在是美好心灵的跳动,想来因为是写给朋友的信,只需交流而不必辩护之故。
伏尔泰说洛克有贤明而谦虚的哲学,这不是白夸的(这家伙论笛卡儿也一针见血)。这本小书印证了我从各方得来的对洛克的良好印象,他其实算是思想气质跟我比较相近的那类。比起帕斯卡尔,他更我令我倾倒,只是我什么时候能够耐下性子,读他的人类理解论呢。最近我的空闲时间已经需要以分钟为单位了,花一个晚上享受阅读已经让我有些负罪感。有些人就可以大大方方地把内心修炼作为正业,哎,人跟人的命运就是不一样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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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ttings 发布于2008-11-02 19:24:40 | 浏览[240]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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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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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茨威格《昨日的世界》 |
这本书我读得很慢,一天读几十页,一个多星期才读完,因为它既给我愉悦,又让我感到十分沉重。
我经常疑惑自己是否应当属于整整一百年前的那一代人,因为在阅读他们的时候,我往往感到他们就是我的邻人和朋友。他们之前的,如柏拉图、帕斯卡尔等,我只是把他们当作先贤来尊敬,遇到不一致之处,我该腹诽还是腹诽,该讽刺还是讽刺。但是活动于上个世纪初的人们,却跟我有最大的一致。他们是一群诚挚而正直的人,精神纯粹,而他们的理想也并不带有狂热的成分。他们将自由思想和独立人格当作生命,这不是说说而已--谁能在共产主义的美好图景之前保持清醒,谁能摆脱荣光笼罩下的民族主义的影响,保持清醒的判断并且说出来?那个时代是一个人道主义、理性主义的高峰,每次我在著作中回顾那个时代都感到十分快慰--我重温它们从来不是为了刷新记忆,而是为了与那些美好心灵交谈,在其中寻找温暖的支持,那从岁月深处射过来的光辉经常能够为我消除孤独,给予我勇气,告诉我一切都还是有价值的,甚至迷惘也不例外。
二十世纪初的状况就如同当时物理学的发展一样,似乎人类的认知已经接近极限,除了头顶的两朵乌云之外,一切都是那么清晰和乐观。物质世界方面,有科学不断使人类变得更加有力;精神方面,艺术丰富,人类精神得到自己的承认,人类终于大大方方做上了人。当时的人们想不到后来人类会重新陷入泥潭,然后意识到:人类从未真正从泥潭中走出来过。
我忍不住又去拿《约翰.克利斯朵夫》来看。我感激父亲在我的自我刚刚开始萌芽的时候就向我介绍这本书。我记得,他从区图书馆借来了第一册,并不打算给我后面的,因为如果我想要的话,会自己去找剩余的部分的。当时母亲并不怎么支持,是的,她一直希望我不要“思想太复杂”,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正确的,因为那不是通往快乐之途。然而我还是飞快地读完了第一册,然后自己跑到书店去买齐了全套。随后来到的94年的春天,我感到自然可以如此既宏伟又可爱,精神则可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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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ttings 发布于2008-02-25 11:41:08 | 浏览[744]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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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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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采笔记(一) |
尼采是谁。尼采是阿波罗的儿孙,去到狄俄尼索斯的神殿中担任大祭司。尼采是哲学家中的天才诗人,一个咄咄逼人的天才。他精神强大,并极具攻击性(aggressive)。
尼采的字典里没有宽容二字,也没有基于容忍的理解。他的字典里也缺乏尊重、善良、同情和温情。不,我毫不乐意与他促席对酒,即使真有机会跟他喝酒,我会在五分钟之内把酒杯扔到他脸上,肯定的。尼采绝非我的同类。尼采绝不可亲。我所渴望与之说彼平生的友人一直是罗素。
然而尼采,他天才的光辉,是多少误读和误解都难以掩盖的光辉--他正是历史上被最多误解的人物。虽然他并不期待人们的理解,然而他被误解的方式是极其可悲的:他的追随者以被他本人极端厌恶的方式追随着他,而对他追随者的非议则延及他本人。
他耻于追随人,亦不期望且厌恶被人追随:他就是那只黑羊。至于黑羊毛后来被纳粹主义举为旗帜,与极端基督教混合在一起,并行尼采所大力嘲弄过的事,那是后话。
我爱黑羊。我认为自己本质上是一只黑羊,或者说,乐意做一只黑羊。我的出发点是对于自我生命价值和他人价值的尊重。尼采呢,他是只骄傲的黑羊,他的出发点是骄傲的。
重温总是发现全新的感受,也总是觉得上一次阅读简直是水过鸭背。比如三年前的我对尼采,绝对不会有这番评价。
“打倒偶像非常接近我的工作。一旦我们捏造了一个观念世界,我们就剥夺了现实世界的价值、意义和真理......这个观念的谎言一向是现实世界的祸因:由于它,人类最基本的天性变成为厚颜和虚伪;而因为过于厚颜和虚伪,这些价值已渐渐被人尊崇,其实这些价值是与确保人类繁荣、人类未来以及对这个未来的最大要求的那些价值正相反对。”
打倒偶像,其实是尼采最大的工作。自柏拉图开创理念世界,后来基督教作为改良的犹太教在欧洲大范围得势,数千载以降,终于有一个声音将反对意见大声喊了出来。我一直说,读尼采,不理性,不宽容,但绝对是最爽的。他将虚幻的彼岸世界一举打碎,对人类精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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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ttings 发布于2008-02-03 20:15:17 | 浏览[1010]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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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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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本华宗教笔记 下 |
我感到很对不起叔本华,对自己也挺不好意思。宗教问题的“下”,早就想写,却一直拖了这么老长时间,而等到要写的时候,很多原先的想法都已陌生了。先就把按上次阅读时划线的部分敲上来,草草地给个摘抄,我的想法以后再单独详谈。
在菲勒里息斯和德模菲里斯这两个人物之间,关于宗教的对话。叔本华实际在此扮演的是菲勒里息斯这个角色,他锐利、热忱、毫不调和,德模菲里斯像是一个老好人式的“捧角”,然而叔本华在这一点上颇有复调的精神,这二人的主次并非十分明显。自然地,菲勒里息斯这个人物更为符合我的观点,所以摘抄当然以他为主。
菲:我不知道为什么由于别人头脑的简单而自己应该尊重一堆谎话。我们尊重的是真理,所以,我无法尊重与真理相反的东西。
德:哲学家的对象是少数高尚的人,宗教家的对象是多数人,是整个人类。哲学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的,柏拉图曾经这样说过,你应该记住这句话。宗教是普通一般人的形上学,你应该对它表示明白的敬意。一般人们并不直接接触真理;他们只籍种种宗教的图式来把握和描述真理。原谅我这样说,嘲笑宗教是心地狭窄和不公正的表现。
菲:如果说,除了这种形上学以外就没有任何其他形上学适合一般人们的需要和能力,这种说法难道不是心地狭窄和不公正的表现吗?如果说,这种形上学的看法和观点应是构成探讨的极限并是一切思想的指南和典型因而使你所谓高超者的形上学只是普通一般人的形上学的证实、堡垒和启发,这种说法难道不是心地狭窄和不公正的表现吗?如果说,假使人类心灵的种种最高能力和你所谓的民间形上学相冲突,便不应加以运用和展开,便应在萌芽时期加以摘取,这种说法难道心地狭窄和不公正的表现吗?宗教的种种要求籍口,根本上不是这么回事吗?本身缺乏容忍精神和同情心的,可以宣扬容忍精神和同情心吗?…这种传统形上学的主张,被人们如此热心地,如此深刻而牢固地塞进每个小孩子的脑海里,以致除非头脑具有特别伸缩性,否则便永远保留它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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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ttings 发布于2007-06-24 16:45:27 | 浏览[1233]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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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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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否必须得有所信仰和追求 |
不论说的是谁,不论这个信仰包括不包括非宗教性的信仰,我总觉得这个“生不如死”
挺有大帽子的味道。
有的人有追求,有的人没有。但是,有追求的人用不着指着没有的人说别人生不如死。
各人的生活态度不同,何必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说别人生不如死呢?
我个人对精神生活要求很高,但是我觉得应该尊重一些“没追求”的人,就算是没什么
精神生活,他们一样享受生活,有何不可?
就算是一辈子真的浑浑噩噩那种,人家不一定觉得自己痛苦----即使人家真的显得很痛
苦,我也不忍指着人家说人家生不如死,来衬托自己的“有信仰/有追求/充实幸福”。
去贬低跟自己不同的人的价值,的确挺爽。但我觉得最好不要这样,能提醒自己的时候
,我就提醒自己尽量不要这样想。原因很简单,与什么信仰啊真理啊统统无关。做人要
厚道,如此而已。
【 在 humanoid (landlord) 的大作中提到: 】
: “生不如死!” 看来人的信仰之重要性是不可替代的。再说一句,这是一般信仰,不
: 是专指宗教信仰或基督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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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ttings 发布于2007-06-22 00:23:57 | 浏览[820]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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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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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本华宗教笔记 中 |
叔本华将宗教分为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犹太教的基本特性是实在主义与乐观主义,他们把世界看作绝对真实的,而生命是显然的赐予。这种对真实的自信使得他们认为一切都清晰判然。事实上,这一点即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这一脉的傲慢之源。另一方面,婆罗门教和佛教的基本特性则是唯心主义和悲观主义,认为世界是梦幻的存在,生命是罪的结果。
而叔本华认为新约与旧约站在对立的立场上,新约改正了旧约,也赋旧约以新的意义。因为在新约的伦理观念中,“道德导致禁欲主义、悲观主义及其具体化。”叔本华猜测耶稣在埃及由僧侣养大,这些僧侣的宗教源于印度。这个观点对我来说新颖却可疑。
关于奇迹。只有时间的重重帷幕,才能使得人们将某个传说当作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对于宗教,“当代”实在是一个相当致命的词。然而,如果它能够存活过当代,就像鸟渡过了鸟蛋期和幼鸟期,相对安全了。现在的一种观点认为,有一个活着的教主是邪教的特征。可是我不认为“邪教”和“正教”之间有根本的区别。等这个活着的教主死了,信徒完全可以宣称其升天了,事实上,教主升天之后,宣传会变得更容易。一个人,自称为神,或者自称为神子,或者自称为神的代理人,本质上都在传达一个相同的信息:我说的都是神圣的、正确的,听从我,跟随我吧。
扯多了,回到叔本华。叔本华提出了两个非常好的范例。第一个是亚瑟王传奇。亚瑟王在中世纪的英法两国,是相当真实的人物,他的事迹,圆桌骑士,家事(妻子及其情人),在各个作者的笔下大致相同。而当法国政府派遣维勒马克到英国去切实研究亚瑟王的渊源时,发现这些传说背后只有着一个相对平淡的事实:6世纪初,威尔士的一个小首领亚瑟曾经抵抗萨克逊人的入侵。第二个范例是罗兰。罗兰是整个中世纪的英雄人物,无数人曾经加入渲染的行列,然而,在正史上提到罗兰的,只有无意的一次:区区几个字。福音故事亦然。
再说一次:超自然主义带给人们的根本是神话,是渲染过的、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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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ttings 发布于2007-06-19 16:36:05 | 浏览[1079]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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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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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本华宗教笔记 上 |
叔本华把信仰和认知划分为两个截然的阵营,分别对应宗教和哲学。“哲学与应该相信的或可能相信的东西,没有任何关系,哲学只与可知的东西有关。信仰的本质就是宣示不可知的东西。如果这种东西被认知,那么,信仰便是可笑而无用的。”信仰与知识应该完全分开,各不相干。信仰教给我们的可以很多,然而“信仰教给我们的,不能跟哲学的结论连在一起,因为,知识比信仰较为坚实,因此,当两者碰在一起时,后者会被碰得粉碎。”
在《西方哲学史》的绪言里,罗素把科学和宗教放在两边,而把哲学放在中间。他认为确切的知识属于科学,而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则属于神学,哲学被夹在中间两面受敌。我个人更为同意罗素的说法,因为人类的精神领域如此复杂、广博和微妙,是很难得到确切结论的。在叔本华的年代里,科学虽已有所成就,但还未对人类造成足够的精神影响,而叔本华本人也是一个轻视科学的人,难怪。但叔本华在宗教问题上的看法确是卓识。信仰,是知识以外的东西,是我们对未知领域的想像,我们爱上了我们的假设并以此支持我们的精神,这就是信仰。然而当未知的转化为已知,我们再用信仰来反对它,我们可以把这叫做忠诚,也可以叫做愚昧,这种事情在现代社会没有一天不在发生。
对于我们生命的意义,人们有着向天呼求的本能,这种形而上的需要使得各种宗教应运而生。“天没有给我们回答,却来了一批带着启示的教士。”这就是我所写的:“光明使者从来就不曾被派遣/我们却明明听到神之车驾。”叔本华这样说:“除了智者的思想以外,根本没有其他的启示。人类往往有一种缺点,总喜欢相信那些自称知识来自超自然力量的人,却不愿意相信那些自己头脑中有思想的人;可是,如果你记得人与人间智力上的巨大不平等,那么,便可以知道,某一个人的思想,在另一个人看来,很可能作为启示。”人类是有形而上的需要的,宗教给予人们这种满足的同时,便支配和控制了人们。
叔本华认为,宗教是寓言性质的真理,因此不应以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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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ttings 发布于2007-06-17 23:53:06 | 浏览[941]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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