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1日开始,警方将把15种化学物质列为军火与爆炸(修订)法令管制的物品,任何人要处理、持有、进出口、制造及储存这些材料都得向警方申请执照。
这15种化学物质是可以用来制造爆炸物的材料,其中13种目前在环境污染条例下受到国家环境局的管制。其余两种化学物质高氯酸(Perchloric Acid)和四硝基甲烷(Tetranitromethane)的使用则从未受到管制。
为了加强新加坡防范恐怖袭击的安全架构,新加坡警察部队将接管国家环境局原本管制的硝酸铵(Ammonium Nitrate)、高氯酸铵(Ammonium Perchlorate)、硝酸钡(Barium Nitrate)、硝酸胍(Guanidine Nitrate)等13种化学物质,并就此推出新的执照制度。
副总理兼内政部长黄根成今年初曾在国会中就军火与爆炸物法令(修正)法案提出二读时说,随着国际恐怖分子日趋使用这些爆炸物材料,政府有必要加强对这些具有多重用途的爆炸物材料的管制。
他指出,现行的军火与爆炸物法令只对爆炸物进行交易、进出口、运输及库存等方面的管制,但却没涵盖那些可被改制成爆炸物质的爆炸物材料,因此必须修正法令防止它们落入不法之徒手中,保障国人安全。
这15种化学物质全是氧化剂,可以安全地使用在合法的工业用途。但是一旦在环境变化下或与其他物质混合,这些化学物质将变成恐怖分子的危险武器。
其中一种是硝酸铵
其中一种较为人知的化学物质是硝酸铵,用途主要用作肥料、工业用和军用炸药,并可用于杀虫剂、冷冻剂、氧化氮吸收剂,也可制造笑气、烟火等。
然而硝酸铵一旦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将会为人民带来灾难。2002年印尼巴厘岛爆炸案和沙特爆炸袭击都是使用硝酸铵,据安全专家介绍,硝酸铵常用来发动大规模爆炸袭击,而不是自杀性袭击。
业者若有任何疑问,请拨68350000联络新加坡警察部队的枪械及火药管制部门,或上网www.spf.gov.sg/licence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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